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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电影,对人工智能很感兴趣

这部电影叫做frank,主演是迈克尔法斯宾德,但我不希望各位因为他主演才去看,事实上他在片子里就是图一里面戴着头套的那位。frank,是这个戴着头套的怪家伙的名字,没人知道他的真名,没人知道他的年龄,当然也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带着这个硕大的头套。frank是一个音乐奇才,图一里金发的主人公jon本是某公司的小职员,坚持写着自己的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在这个无比规律的世界里,此时音乐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业余爱好罢了,他是爱音乐,会玩键盘,玩乐器,但他也清楚自己成不了大牌,走在路上他也会灵感突现想出几句歌儿,他在片头默唱的歌曲中将房子称为“小盒子”、他房间里的柜子上摆满了各种经典的音乐专辑,从这里便可以看出他内心深处有着对打破常规释放自己的渴望,“小盒子”,无疑是对自己所处生活的嘲讽与无法改变现状的无奈。直到他遇上了frank一行人:三明治店,收音机里的男人和女人吵起来了。出了店,坐在海边休息一下,警车停到了自己身边,有人试图将自己淹死在海里。去看看,碰上了Don,发现这伙人正是酒吧里海报上的那只乐队,要自杀的是乐队里的键盘手。“你们晚上要演出哦。”“没有键盘手怎么演出?”“我会玩键盘。”Don长时间凝视我们的主人公jon,半晌,去车里问了些什么,回来时告诉jon:“晚上九点到后台。”说罢便回到车里扬长而去。jon此时的心情是激动的,谁都有过打破日常来点不一样的幻想。九点,如约来到了酒吧,见到了乐队的主唱frank(戴头套那个),没有排练没有与对方任何一位交流,演出就开始了,歌曲的风格极其随意,但frank的演唱很有感染力,乐队的人包括jon都兴奋起来了。当然,要是这么顺利,大家办了一场精彩的演出,观众嗷嗷叫好,那就没意思了。于是之前在收音机里和键盘手吵架气得人家要自杀的女人clara登场了,她的特雷门琴冒火了,于是Don停止奏乐,clara却大声质问Don为何停止(注意,这里是一个伏笔,具体伏了什么我等会讲。)本来唱得正兴起的frank只得停下,显得有些不知所措。clara便走来搂住frank,温和的安慰并带他离开舞台(伏笔2),留下被整懵了的jon和同样的酒吧众人(还有屏幕前的你)。好吧,怀着有点小激动也有点失望的心情,jon回了家。又回到了自己原本的生活,但此时的jon已经见识到这帮怪里怪气的家伙并喜欢上他们了。几天后,jon接到了Don的电话,让他到某公路的服务器等着,连确切地址都没有,说是frank建议找自己来的,目的地是爱尔兰。有意思啊!jon决定就等在公路入口处。他很兴奋,这帮人不是一般的怪,但这些人给他一种很自在的感觉,他们自由自在,远离尘世,我看到这里有一种很爽的感觉,frank一行人很洒脱,很…闪耀?他们有一种无法言喻的特质,让我羡慕,他们在毫无保留的绽放着自己,不顾别人的眼光,只是尽情地向世人传达着自己的一套。我相信此时我的感受与jon是一样的。(我看电影很认真,会把自己代入角色,然后设身处地地去感受电影里的一切,我希望各位能如此地静下心来好好的看一部电影,收获比你看三遍太阳的后裔多。)那还说什么呢?上车走起!看到这里你们应该发现了,这个神秘的frank就是乐队的灵魂人物。jon觉得挺刺激,frank说他身上有某种珍贵的东西,这让jon很开心,这种被认同感不用我解释,你们应该都知道有多爽,更何况还是frank这种大角色。frank过人的才气被jon看在眼里,使jon在崇拜之余还涌出了对frank的好奇。那天在酒吧演出后Don和jon聊了几句,clara和frank缩在角落。Don问jon觉得frank怎么样,怪怪的?“你见过他摘下头套的样子吗?”“没有,从来没有!”“吃饭都没有吗?”“他用吸管吃流食。”Don无不苦恼地摇摇头“该死,我真想成为frank!”Don狠狠吸了一口烟,脸上尽是无奈。“frank是我见过最理性的人,而我,就跟他大相径庭啦!”当jon笑着说自己看上去很正常时,Don笑了:“真的?谢谢!我原来只干塑料做的女孩。”哎,不就是充气娃娃嘛?jon似乎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了,权当是听了个宅男笑话。但Don随即凑近了jon:“我以前在精神病院,这是种疾病!”(这里在影射frank)哦,精神病哦,怪不得。jon没有像其他电影里那样吓得屁滚尿流,但他感到与这帮人相处会有点危险,不过那又怎样呢?我爱音乐啊我年轻爱刺激啊,还是上路咯。每到收费站,frank第一件事就是给迎面走来的工作人员看他的医院证明以避免摘下头套。这就进一步增加了jon和我们的好奇心。到了居所(比较偏僻的一座木屋,环境是与世隔绝的,就是说食物啥的全靠快递)jon发现有些不对了:“Don?我们要在这待多久?”“待到录完专辑。”“呃…事实上我周一还要回去上班…我以为这是份临时工。”Don转过身,像从没见过jon似的看着他:“你怎么还会想回去?”这里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来了,jon这个角色代表的就是正常人,frank一行人代表的就是那些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才人,他们的思维太超前,不被常人理解,所以jon看他们就像一群颇有吸引力的神经。那就留下吧,jon在这时暗暗发誓要赢得自己在乐队里的地位(因为除了Don和frank以外的人都比较排斥他),于是大家一块儿磨合的日子开始了。这里比较值得注意的就是frank对成员们的种种要求:他们最开始干的就是“野外工作”:录制各种野外的声音(磨树敲石头),然后又开始接受frank的各种特训,这里比较有意思的是他们有一个类似搏击俱乐部的训练项目,有个安全词:chinchilla (这在日后也成为这个乐队的标志),jon在片子里一直在使用社交网络,这也是在暗示观者:jon和你一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正常人。jon也一直在坚持写自己的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jon心里已经燃起了一种想成为frank的渴望。frank,音乐奇才!地毯上有一根线头,frank都能有感而发想出一首不错的歌儿。还有frank强大的感染力,排练时每个人都很燃,但当jon试着发号施令时clara总是跳出来捣乱,而当 frank激情四溢地引导大家放空身心融入大自然时,没人多一句嘴,大家都能顺着frank为自己指明的方向前进。这里又要提一个电影里的场景:Don没钱交房租,房东把小木屋作为度假场所租给了一家人,jon拿祖父留给自己的小金库付了房租,那么该怎么打发走这一家呢?frank带一家人里的妈妈出去散散步,这时让jon和你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他们走了几步后,妈妈便和frank手拉手转起圈来,她发出的笑声是如此的纯粹,来自于发自内心真正的快乐。没人知道frank同她说了什么,总之,一家人在妈妈含泪的祝福中离开了。拥有这样神奇的能力却又将真面目隐藏于头套之下的神秘的frank,是如此充满魅力,怎么让人不向往呢?这又要讲讲之前frank根据线头编的歌了,(frank偷偷告诉jon:“我觉得clara并不在乎我们出不出名)(伏笔3)其实这个线头指的就是人海茫茫中特立独行的frank乐队,他们就像是针脚细密的地毯里突然冒出的一截不合群的线头,让人不自觉地在意。再回到排练,alara继续刁难jon,jon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地位”。他们自己制作乐器,frank的种种奇思妙想继续影响着大家,甚至自己发明出一套新的乐谱,frank坚持要等大家都“准备好了”再正式开录专辑。这期间jon有向大家展示过自己的歌,但被乐队成员嘲笑是shit,于是Don到jon的房间安慰他,演唱了自己做的一首情歌(这里看出jon在音乐方面真是毫无天赋),“看吧,都是shit。”jon很惊讶:“Don!我觉得你的、我的歌都很好啊!”“jon,frank只能有一个。”Don是拿自己与frank做比较(乐队其他嘲笑jon的成员也是,他们都知道jon的心里是想成为frank的)而非是与jon口中的“很好”做比较。(此为伏笔4)正当排练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时,frank自杀了。frank自杀了我们还看什么,所以,当大家犹豫要不要摘掉头套抢救上吊不知多久的frank时,frank拎着菜篮出现在众人面前。那头套里是谁?!摘了一看,是已经没了呼吸的Don。此时众人心里都明白,Don自杀的原因是想成为却又无法成为frank的绝望。这也是为什么他要带着frank的头套自杀,他想以某种方式成为frank,哪怕只是几分钟。frank在火葬Don时感叹:“Don是我们最好的键盘手。”(伏笔5)这里我来揭开伏笔3:jon的到来与jon想成为frank的渴望刺激了Don的心,他也有着相同的渴望,虽然也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成不了,但这份渴望在他心里却从未减退。可如今看见jon的种种,仿佛是用旁人的眼光看见了自己,多么愚蠢,追寻着这个遥不可及的梦。Don对jon说的那句“frank只能有一个。”看起来是在安慰jon,但实则是Don讲给自己听的。这句话里包含了太多情感,无奈、绝望、疲惫、无力、气愤…从他说出这句话时,就注定了他的自杀。frank之前告诉jon:“Don现在会和真的女孩恋爱了,只是行房时他会要求女孩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别告诉他是我说的啊,我说他应该与我们赤诚相对,但他不想告诉别人这事儿。”这里其实告诉了我们Don的内心是自卑的,jon使Don看清自己则进一步刺激了这种自卑。而frank,说着大家要赤诚相对却宁愿口述自己头套下的表情也不愿摘下头套面对自己的同伴。jon心想frank一定经历了无数苦难才写出这么伟大的音乐却要缩在头套之下,悲惨的童年?精神病院虐待?(这里我莫名想到契科夫的《装在套子里的人》)(伏笔6)jon一直在偷偷为大家录像并传到网上,原因很简单:他认为以frank的才气,他们在日后必将会成为一支火遍大江南北的乐队,那时,他jon,一个最初的传播者将会功不可没,地位将提升到与frank同一高度。(说明jon虽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己,但终究还是个正常人)快要到片子高潮了,不要嫌我啰嗦,我只想和你们分享我的感想。终于啊,frank认为一切细节都处理完美了,可以录专辑了。于是在录闭后jon联系了经纪人,为大家争取到了在某知名音乐节演出的机会。“你在监视我们!”clara一如既往地反对。jon不示弱:“我们有23571的点击量!” “有23571人对我们有兴趣…”frank有些受宠若惊,一直以来他只是在挥洒自己的情感,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在关注自己,他理所当然的把这些人归为自己的追随者。clara不做声了,jon颇有些得意:看哦,frank站在我这边!于是当晚jon得意扬扬地享受泡泡浴时clara又出现了:“你要敢搞砸演出的事我就捅死你。”然后和jon“赤诚相对”一番。事后clara坦白:“有一天我会让他为我摘下头套,然后给他一个大大的吻。”jon报以不信服的微笑。比较好玩儿的地方是jon写出了一首自己觉得不错的歌去找frank,frank正在洗澡,门口的地板上放着那个头套。这时候我们想的都是一致的:去看啊!去看啊!看看frank的真面目是什么!然后jon就走进浴室,看到了frank……带着头套,头套外面套着防水袋。关于jon的这首歌,你们也知道,除了frank,大家都说是垃圾。frank是怎么说的呢?棒极了jon!好啊!但请看官们注意一下故事背景:frank正兴致勃勃地准备演出。(看什么都是好的)好嘛,出发去演出!路上大家来到Don生前说过最想去的沙漠,frank挥洒着Don的骨灰,“Don永远和我们在一起。”clara抓了一把“骨灰”塞进嘴里,发现是frank吃的流食冲剂。这里我真的很佩服法斯宾德的演技和摄像的技术,frank明明带着那么大个头套,但在clara发现他搞错了之后整个画面都透出一股悲伤或惭愧。演出前,frank兴奋异常,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了,而高潮就从这里开始:演出前一天的夜里,clara带着frank从聚会消失了。jon最后在场地后方的垃圾桶旁找到了腻在一起的frank和clara。“frank,明天的演出就是我们的全部。”jon很急,很气,明天的演出将是改变所有人命运的时刻,他为之苦苦等待了太久,千钧一发之际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又跳出来搅局了。clara含情脉脉地搂着frank:“frank别听他的,留下来和我在一起。”短暂却紧张的停顿后,frank向jon伸出了手。jon松了一口气,准备带frank走了,这时clara冲上来给jon的腿来了一刀,随后被警方带走。第二天早上,乐队仅剩的两名成员宣告离开。此时frank是缩在床上的,他不愿意离开一直与自己相伴的同伴,但他更想找到那些喜欢自己的人,淹没在这些人的赞美与认同里。frank其实有一点高处不胜寒的意思。可以说这时的frank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演出前,frank特地去打扮一番:穿上clara的裙子,(frank是不愿意抛下乐队里任何一人的,他穿上clara的裙子,就好像clara在自己身边)给头套画上长睫毛,涂上眼影,甚至还涂上口红。frank迫不及待地冲上台,观众大喊已经成为乐队标志的chinchilla,这场面是如此令人眩晕。然而jon比他还急,那是一种胜利的狂喜。此时是谁与frank一起站在这里?我!jon!我,不需要你们;现在我,和frank是同等地位!我们共同沐浴在聚光灯下,这些掌声只属于我们!你们百般刁难,但老子还是成功了!jon唱了他写的那首自己很满意的歌,然后frank倒在了地上。(揭伏笔4)“怎么了,frank?”“垃圾!垃圾!”frank受不了jon低劣的歌曲,好好的演出便不了了之。jon以为自己胜利了,但其实当他联系这场演出时,就注定了此刻的景象。这里我揭开伏笔123:clara在自己的琴冒火后仍不愿意停下演出、对frank特别的温柔照顾、frank关于她的话语、后期拼命地阻止jon联系的演出,其实都显出她只希望frank能快乐,大家能在一起罢了。其实她才是真正的明眼人,早早看出jon的到来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但当她看见frank快乐的样子,也只好作罢。次日,frank与jon发生争吵,昨日的意外让jon长久以来的积怨一触即发,他决定强迫frank正视自己:强行摘掉frank的头套。打闹中frank一把甩开jon跑了,跑到马路上,一辆车撞了他。等jon追上来时,frank已经消失了,留下的,只有车轮旁破碎的头套。jon开始寻找frank,通过各种途径,最终在自己家附近找到了frank的家,看见了frank的真面目。令人吃惊的是frank并没有什么痛苦的过往,没有悲惨的童年,没有残忍的虐待,一切都是那么突然,头套闯进了原本正常的生活,并一闯就是数十载。 (揭伏笔6)“frank,我很抱歉…”面对坐在钢琴前的frank,jon竟一时语塞:“我…很高兴看到你还在创作。”“不…我已经写不出歌了。”frank转头,这是frank摘下头套后jon首次同他对视。那双眼里充满了孤独、寂寞。这一回眸是如此悲凉让人心痛。jon将他带到了clara她们驻唱的酒吧,clara唱着:“我爱上了一个灯塔管理员…”(暗示frank就像是大海上为这些迷途的船只指明方向的灯塔。)全片在frank即兴的歌曲“I love you all”中结束。最后有一个镜头是jon独自离开的背影,(揭伏笔5:走的总是键盘手,是因为键盘手是很多元化的,既能演奏也能演唱、作曲。)他在这时终于明白了:frank需要的,是作为一个怪人被爱被接受,他不想,也不需要恢复所谓的“正常”。乐队只有当frank在时才能重现往日的光彩,frank也只有同clara他们在一起时,才能发挥他出众的才能。如果说jon身上到底有什么宝贵的东西,他到底有没有为乐队做出什么改变呢?有,他做到了一件clara都无法做到的事:让frank永远的,摘下了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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